武汉市鼓励社会力量修建停车场 可自主定停车费

21.04.2015  10:38

  武汉晚报讯(记者夏琼)今年是武汉市“停车场建设年”。昨从市政府常务会获悉,武汉市将在供地形式、项目报建费用、配套费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停车场,以缓解驾车族满街找车位现象。

  截至目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90万辆,较上一年度增长21%,呈现出爆发性增长的态势。据统计,中心城区机动车泊位总需求约132万个,将已施划的约4万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计算在内,中心城区提供的总停车泊位约106万个,停车泊位缺口约为26万个。停车泊位不足,导致停车难、停车乱突出。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今年定为“停车场建设年”,计划年内全市中心城区新建停车泊位15000个以上。

  为此,武汉市将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配建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项目原则上按成本划拨供地,项目报建费将获得减免。新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鼓励超标准配建停车场,超建泊位将获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

  武汉市鼓励各单位因地制宜、见缝插针配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同时,停车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各单位可自行筹资建设,也可与相邻单位合作建设,还可引入社会投资者建设并运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费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必须明码实价。

  武汉市还将鼓励单位或住宅区配建的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市交管部门还将结合停车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停车诱导指示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停车设施的作用。

(见习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