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给情妇"承诺书":不碰老婆 每周发生4次关系
7月17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单增德受贿7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737万元
法院查明,2003年1月至2012年10月,被告人单增德利用担任中共莱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莱芜市委常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及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非法收受、索取山东润辰工贸有限公司、刘俊义等24个单位和个人现金、银行卡、购物卡、贵重物品等财物折合人民币737万元。
被告人单增德在接受山东省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山东省纪委尚未掌握的上述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5596036.4元、11000美元、100克金条2根,其中单增德亲属代其退还人民币442万元、1万美元、100克金条2根。
滨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单增德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单增德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本案全部犯罪事实,以自首论,依法可从轻处罚;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系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单增德近亲属代其退还部分赃款,侦查机关扣押部分赃款赃物,酌情可从轻处罚。
给情妇写“离婚承诺书”
单增德此前因给情妇写“离婚承诺书”而扬名网络。2012年11月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和一纸承诺书,爆料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与一单身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6年,后单增德想甩掉“包袱”,动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妇。该承诺书内容为“今天开始一个月之内(至12月20日止)与张某某离婚,离婚后与苏某某结婚。特此承诺。”
网络曝光后,山东省纪委介入调查,证实单增德与苏某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收受他人贿赂,单增德于2013年3月被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一审宣判后,单增德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