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加强公车管理 维护检察形象
本网讯(通讯员 郭友明 许庆华)“郭科长,现在251号车在什么位置?是由那个驾驶员开?出去办什么事?” 硚口区院分管行装科的孟汉明副检察长给行装科来了一个“突然袭击”。郭科长胸有成竹,麻利地打开车辆定位管理软件,翻开出车记录本,详细地汇报了情况。这是该院通过成熟的技术手段加强公车的使用管理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有效遏制“车轮上的浪费”,近年来,硚口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上级机关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重新修订并完善了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明确了驾驶员、车辆使用人、用车部门审批人和车管人员的责任,加大了对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人员和违章驾驶员的处罚力度。为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该院在不断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提高了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门前检查”和定期保养制度,适时邀请修理厂专业技术人员到该院对所有公务车辆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杜绝了带故障出车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动态管理,该院先后投入了5万余元为所有公务车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和车载行车记录仪,建立起警车动态管理信息平台,通过该信息平台能准确撑握警车当前的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和所在方位,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当前“马路杀手”不断增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迅速区分各自责任。针对这种情况,今年4月,该院又投资近万元为所有公务车辆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相当于“黑匣子”,不仅能够全程记录车辆在行驶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而且还能够同时把时间、速度、所在位置均记录在录像里。行车记录仪的启用,既有力维护了警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又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截止2014年8月20日,硚口区检察院全部22台公务用车已实现了连续10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得益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体现了全体司乘人员高度的责任感,也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2013年该院再次被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授予“车辆管理先进单位”,这是该院已连续三年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