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办:
你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报送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全省201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14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4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鄂职改办〔2013〕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2014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评审材料试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进行,中级不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办法按原办法执行。凡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的个人及有关各级推荐、审核单位都须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hb.hrss.gov.cn)进行注册,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一)不装订的材料
1、申报人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方网站(http://www.hb.hrss.gov.cn),进入右侧“职称评定”专栏的“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认真阅读职称申报操作说明(个人申报),填报个人申报数据并推送至推荐单位(须认真核对基层推荐单位,切勿越级推送)。填报完毕后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一式20份)。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具体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2、推荐单位同样进入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并仔细阅读单位送审说明,然后进入网上申报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后,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使用该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推荐单位盖章),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电子数据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3、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注明姓名、单位(办证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二)以下材料分2册按顺序装订:
第1册:
(1)申报基础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
(3)《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5)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6)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文)复印件。
(8)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当年审批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原件。
(10)有关人员须另行提交的材料:
①从公务员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②非公有制单位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③从国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
第2册:
(1)业绩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原件。
(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面)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编写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5)承担项目情况,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专业技术水平材料复印件。
(6)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含科研、师导、创新方面的情况)。
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有关材料可在以下网站下载:
湖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
湖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bstd.gov.cn
湖北省农科院网站http://www.hbaas.com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报送到湖北省农科院人事处专技科(武汉市洪山区南湖瑶苑特1号农科院机关大楼二楼236、220室)。
联系人:周 容 温 亮 电话:(027)87582210 87380942
徐元南 电话:(027)87135873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申报。
(三)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等情况,按省职改办规定办理:
1、属年龄、学历、地域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市州县申报人员由市州职改办审批;其他申报人员由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批。其他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由省职改办审批。
2、高级破格由省职改办审批。
3、高级转评,按照管理权限,市州县申报人员由市州职改办审批,其他申报人员由省直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审批。
(四)2012年度(含)以后取得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
六、有关要求:
1、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复印件必须由推荐单位、市州职改办审验盖章、审核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2、市州县申报材料由市州职改办审核后造册统一上报,其他单位由单位审核后造册统一上报。
3、申报评审材料严格按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4、任职资格和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5、申报材料用厚实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纸条左边留白5cm。
6、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7、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300元/人,中级职称15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附件: 1、评审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