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矿山护生态 宜昌关闭三成以上露天采石场
8月13日获悉,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宜昌市加大整治露天矿山开采秩序,以“采石场数量和开采总量从严控制,只减不增”为原则,清理整顿无证非法开采、乱采滥挖、越界开采、超规模开采以及非法转让采石场和破坏污染环境等行为,整顿关闭了33%的露天采石场,由原来的92家到62家。
为保护生态环境,宜昌市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矿山治理,探索绿色发展之路。该市突出重点矿种,引导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对全市磷矿开采总量实行总量控制,以磷矿资源开采的减量化来促进提升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水平,助力黄柏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磷矿开采年度总量控制计划根据全市磷化工加工企业需求制定,由市国土资源委员会审议批准。2018年度,宜昌市磷矿开采总量控制计划1000万吨,比2017下降23%,2019年仍控制在1000万吨,按照省、市矿产资源规划,到2020年底磷矿开采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已提前两年实现磷矿开采控制目标。
为让矿山更“绿”,宜昌市还实施了绿色矿山建设、实施、考核、退出机制,各地因地制宜,各有办法。夷陵区以采矿权为纽带,采取退出、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积极推进全区磷矿资源的整合;远安县以生态磷都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兴山县以推进磷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优化供给结构;宜都市以开展露天采石场清理整顿规范为主,实施矿山开发生态保护和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工作。
同时,宜昌开展了磷矿整顿规范行动,制定磷矿关闭计划,计划到2020年磷矿采矿权由54家降到40家以内,并实行磷矿开采与加工产销对接,优先满足采选加一体化企业生产需要,以磷矿开采减量促进化工产业减能和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整合关闭生产能力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不得新建产能在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鼓励中低品位磷矿采选与利用。
对于在生产的矿山,宜昌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确保全市80%的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陈熹、谭武强)
责任编辑:蔡佳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