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督查组到宜昌督查“两办”《意见》落实情况

10.08.2015  20:32


8月4日至5日,省委省政府督查组第三组一行4人在组长、省档案局副局长吴绪成的带领下,到宜昌督查中央、省“两办”《意见》落实情况。

督查组一行先后考察了兴山和远安两县档案馆,随机抽查并冒雨检查了兴山县财政局、兴山县人社局、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居委会、远安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听取了两地党委、政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并就档案馆新馆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保护费预算、档案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现场提问。吴绪成指出,中央、省“两办”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省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领导非常关注,年初就对督查活动作出安排,这次派出三个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吴绪成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精神,特别是要加大档案馆新馆建设力度、档案保护费按不低于3元/卷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两办”《意见》精神落地生根。

宜昌市档案局局长袁清参与了督查活动,兴山县副县长杨大银、远安县副县长孙明琴及两地档案、发改、财政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并汇报了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