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4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立项招投标公告

29.05.2014  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省人民政府对《2014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的批复,现决定将2014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对全省公开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名称及2014年预算额度

  专项资金名称: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额度:1000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014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特色发展。主要包括: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业绩规模发展。对服务外包业绩突出、年均增速高、离岸业务占比较高、吸纳大学生就业好的企业给予支持;支持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对设立离岸研发中心或外包交付中心等新型外包商业模式给予支持;支持外包业务团队发展。对创新发展能力强、市场认可度高、交付能力强的工作团队给予支持;对国内外市场开拓及招商业绩突出的企业予以支持。2、支持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建设。支持培养(训)业绩突出、特色鲜明、校企合作强、学生就业率高的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

  三、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采取公开招投标和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竞争性分配。

  四、拟立项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

  2014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总数为40个。其中:1、服务外包企业特色发展项目资金800万元,拟立项项目不超过30个,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50万元。2、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拟立项项目不超过10个,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30万元。

  五、项目准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属于在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且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2、2013年度服务外包离岸业务超过50万美元,且外包业务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以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3、近两年来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未受到处理处罚。

  (二)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共同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2、2013年度外包人才培训200人以上;培训人员从事外包行业占比40%以上;3、上年度无虚假、瞒报等违规行为。

  申请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或竣工的项目。

  六、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项目正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具体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14年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湖北省商务厅

                                                2014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迟仁强027-85807703

  省商务厅财务处:徐艳芳  027-85773857

  省商务厅信息中心:王全丽  027-85772365

  项目库申报系统答疑热线:刘工1585692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