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务机票改革平稳落地

15.01.2015  11:15
          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刚半年,全国各省级预算单位也如期拉开改革序幕。截至目前,北京、天津、安徽、广西、四川、浙江、江西、吉林、海南等省(市、区)制发了相关文件,对落实该项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其他省市也在抓紧部署,预计于近期出台规范性文件。

  上述省(市、区)中,北京市较早启动该项改革。2014年6月,北京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作出补充规定,要求当年10月1日起北京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各区县预算单位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浙江、安徽、广西等地均于2015年1月1日起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其下辖市、县(市、区)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行。

  综观各省(市、区)印发的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相关文件,记者发现,各地均参照了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通知》的规定,对于今后公务机票的实施范围、购票方式、可享受的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因公临时出国、购买市场低价机票、公务机票报销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市、县(市、区)严格执行。各地还提出,省(市、区)财政厅(局)要会同审计等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机票购买情况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各级审计部门在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各预算单位要提供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审批表等机票购买活动的资料及经费管理使用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公务机票购买新政,厉行节约、支持本国航空事业发展,是各地提倡的两大基本原则。这与通过市场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实行公务机票在市场票价基础上的折扣优惠,以降低行政成本、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的改革初衷保持一致。

  一名地方公务员告诉记者,在以往的公务机票购买中,选择购买全价机票和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现象较为普遍。而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机票,能够有效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降低“三公”支出。以杭州飞往北京的航班为例,全价机票一般都在1600元左右,公务机票改革后,公务出行每张机票最多可以省近240元。专家表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实施后,公务人员出行时不考虑价格、为了积分宁可买高价票、加价升舱等情况会有所改善。

  除了各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也为公务机票改革在省级落地积极做好服务。网站在试运行期间,购票功能开放时间为每天7∶00至20∶00。该网站近日发布通知称,网站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同时开放24小时购票服务。服务时间的延长,确保了公务人员购买公务机票的渠道畅通。

  记者还了解到,各地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也在积极跟上公务机票改革的脚步,力促新政落地。公务机票改革启动接近满月时,记者曾对公务机票服务商库的相关情况进行过调查。当时共有300多家政府采购机票服务商为中央单位提供服务,另有1450家代理人通过资格预审,正在办理申请加入流程。近日,记者查看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发现,目前,能够提供政府采购机票对应运输服务的国内航空公司已达到25家,其销售渠道包括直销渠道、代理人渠道、网站渠道3种。有1545家各地的机票销售机构可为公务人员提供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服务。从数量上看,公务机票服务商库规模较改革启动之初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这也为各省推开公务机票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目前公务机票服务商库中的服务商多集中在省会城市和大城市,各省大部分市县一级缺少入库供应商。入库供应商地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将对改革在市县一级全面推开带来一定阻力。对此,不少省市鼓励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申请注册加入服务商库。如,浙江省要求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关注本地代理机构的分布情况,可自行与民航局清算中心协调并及时补充代理机构。专家称,随着各省公务机票改革的深入推进,销售机构在数量上会不断增加,在地域分布上也将趋于合理。

  2014年4月,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当年6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航空公司按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双优惠”票价。当年11月,两部委举办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培训班,解读政策细则,推进该项政策在省级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实施。同时,两部委下发补充通知,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中央预算单位在实施新政中的一些问题,为这一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开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