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科院加强汛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8.07.2016  18:09

(赵辉)2016年,水利部、省水利厅印发系列规范及指导意见,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进入汛期以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针对今年汛期我省强降雨频发的特殊天气,为及时掌握在建工程水土流失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汛抗灾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就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做了具体安排。7月13日至7月23日,省水科院组织人员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我院承担的《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加强汛期水土保持监测。 

监测过程中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程(试行)>的通知》的要求,采用资料查阅,现场调查、巡查的方法,重点检查弃渣场及大临工程采用无人机技术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加大对重点涉河涉湖工程、弃渣场、取土场、工程边坡、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的监测力度。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沟通、协调,交换意见,督促迅速落实整改。确保汛期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维持在可控范围,预防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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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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