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获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湖北省气象局被表彰为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省共有76 个单位受到表彰。这是继今年3月省气象局获得湖北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后再次获得湖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表彰授牌。
近年来,为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省局成立了以崔讲学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制定了《湖北省气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并将法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快气象立法步伐。 从气象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部署气象立法规划和计划,集中精力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坚持不断建立和完善立法经费保障、立法人员配备、与地方法制部门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坚持省局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参与立法工作,坚持组织气象业务专家和管理专家共同参与立法起草工作,确保了立法工作科学规范、进展顺利。先后制定出台气象相关地方性法规3部、政府规章3部,制定实施气象相关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7项、地方标准22项。 二是加强执法体系建设。 全面深入推进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实现机构实体化、人员专职化、执法规范化。完善了行政许可、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保障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三是规范气象行政许可。 省局对气象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制定了《湖北省气象行政许可实施细则》,严格实行许可项目及相关事项公示公开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明确审批过程控制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并承诺办结时限,全面实行阳光许可。 四是促进气象依法治理。 坚持每年开展一项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相继开展了防雷安全、施放气球安全和气象信息传播等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治理中,坚持抓典型案例与普遍教育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凸显,三年来,全省未发生责任性重大雷击灾害事故。(作者:湖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陈立 责任编辑: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