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着力提升民族统计工作水平

16.12.2015  17:3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7号)精神,省民宗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以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准确可靠统计资料为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察实情、讲实话、报实数”的统计原则,落实制度、规范管理、从严审核,确保了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的有效执行,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

着眼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研究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变化,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省民宗委紧扣健全机制、动员培训、数据上报、汇总分析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民族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开辟立体式数据采集通道,即:纵向可分向上和向下两种渠道,即:向下可从州、县级民族工作部门直接获取州、县、乡、村四级统计数据,向上可从国家民委经济司统计处获取兄弟省区及全国数据;横向可从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等省民宗委委员单位获取数据;自身可通过各种统计年鉴、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官方网站等渠道获取数据,努力构建立体式数据采集渠道,为打造立体式民族统计监测数据库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