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完善酒类稽查打假协作机制

11.12.2015  17:42
        根据局领导意见,近日,省局食品监督分局、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联合召开酒类案情分析会商会,省内部分酒企负责人参加,就新形势下完善酒类打假机制,强化打击效果研讨会商。
会议认为,近年来,酒类市场制假售假呈多发态势,各类名优酒被不同程度仿冒,违法行为隐蔽,手段多样,形势严峻。打击酒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共同责任。会议要求,各酒类企业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同行企业之间的打假合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报告案件线索,协同打击制假售假。一是理顺职能。酒类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稽查机构和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负责,省局食品监督分局要加强案件统筹,并案研究,协调查处。二是打假互动。要加强企业之间、企业与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之间,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信息互通和互动合作。各企业发现被假冒或在市场上发现其他可疑酒类食品,在向属地监管部门反映的同时,应及时向省局报告,省局食品稽查机构及时研判,将各个孤案并案研究,协调查处,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会商案情,联手打击,挖出背后共同的制假售假窝点,打掉团伙,铲除生产销售网络,严惩酒类制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严格自律。各酒企要严控产品质量,严禁任何形式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滥用,保障酒类食品安全。拒绝案件私了,严惩违法犯罪。
        各酒企参会代表纷纷表示,省局对酒类企业的健康发展高度重视,为酒类打假,切实维护酒企合法权益提供了很好的交流互动平台。今后要与食品稽查部门密切配合,依托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强大的打假优势,建立酒类打假协作机制,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就建立酒类打假平台,完善酒类打假协作机制形成了一致的框架性意见。
(信息来源:食品监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