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食品违法重点案件督办会
为了解掌握案件查办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遇到的难题,推进案件彻查,7月24日下午,省局在武汉市召开食品违法重点案件督办会。30个食品重点案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省局《食品安全法》培训班的市州局食品稽查人员参加会议,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与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各案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对食品重点案件管理提出要求。通报了全省2015年上半年食品稽查工作情况,对下半年食品案件查办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各案件承办单位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二十字稽查工作方针,规范办案行为,确保案件质量,办大案、办铁案、办典型案;要明确责任,实行专案组组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案件报告和信息沟通,定期向省局报送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办结20天内向省局报送结案报告;实行重大食品违法案件“一案三报告”制度,案件调查结束后,专案组要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和办案总结报告;坚持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帮助整改到位。对办结的案件要进行分析,形成典型案例上报,争取入选省局年度食品稽查典型案例选编。
会议强调,各案件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稽查专项补助资金的用途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挤占和超范围安排使用。省局食品监督分局将会同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和投诉举报中心,根据情况组织案件督导和抽查。
会议希望,各地要切实加强食品稽查队伍建设,做到法规上从严,技能上互补,文化上包容,管理上体现勤、理、纪、法,把食品稽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会议还传达贯彻了省政府召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形成“双打”活力。会议邀请新闻宣传处和药品稽查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就宣传报道、案件曝光和舆情引导等工作进行交流。
(信息来源:食品监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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