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改座谈会召开

21.08.2014  18:47

(厅政法处)6月19日,省水利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召开《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送审稿)》修改座谈会,了解近年来各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对《办法》有关条文进行了讨论修改完善。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仲凯就《办法》立法推进工作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圣华进行了沟通。 

2005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2012年我省被水利部确定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后,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以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省水利厅及时启动了《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送审稿)》,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报请省政府审议。 

厅政法处、水资源处、财务处、省规费总站负责人,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负责人,部分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志参加了修改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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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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