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
5月14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25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以上建议表决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草案)》、《湖北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决定将以上法规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决定提请下次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水利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抗旱条例〉有关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襄阳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一府两院”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省财政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会议决定,将以上报告和审核意见书面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翟兴波、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