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 一男子领刑3个月
12.01.2016 15:43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近日,一男子因盗伐林木罪领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1月2日,吴某因位于掇刀区团林镇的房屋倒塌,遂委托其兄吴某某砍伐该村在山上集体所有的马尾松用于盖房。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吴某某雇佣赵某等人砍伐了山上的10棵马尾松。经鉴定,所砍马尾松立木蓄积共计6.26立方米。
掇刀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盗伐集体所有的松木10株,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基于吴某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对其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12.01.2016 15:43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