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公布部门监管清单 目前市级仅保留144项行政审批事项
03.03.2017 20:1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审批职能划转下放后,住建部门承担的监管事项有35项,其中与工程相关的21项。围绕监管清单,将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向侧重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3月2日,荆门市住建委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荆门市先后5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市级仅保留144项。去年8月,该市成立全省第二家市级行政审批局,将25个部门的100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集中受理。
行政审批精简、划转后,监管职能如何不弱化?该市推行监管清单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构建审批、监管、服务之间无缝对接机制,以更有力的“管”,促进更多的“放”、更好的“服”,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具体做法上,将监管清单与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协同推进,全面清理监管事项,确定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涉及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其他监管事项等四大类,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公布,锁定监管对象、厘清监管边界、规范监管行为。
依据政府权、责清单,凡具有行政监管职能的部门,以及法规对监督检查有要求的,一律纳入监管清单编制范围,不留“盲区”,行政权力下放,监管责任不移交;突出重点领域,加强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监管。
据介绍,所有监管事项,逐一编制信息表,包括事项名称、监管依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处理措施、投诉方式等十项内容,为部门监管和群众办事编制了“指南”。 (杨富春、王媛媛)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3.03.2017 20:11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