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

25.08.20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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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开展试点工作,赋予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的财产属性。同时,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

  《意见》还提出,在试点地区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并且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