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常态中跃动的“检察音符” ——恩施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本网讯(通讯员 王本强 邓正蛟)“真心实意听民生服务群众 依法履职为企业排忧解难。”这是恩施金地经贸公司为州检察院送来的一面锦旗标语。
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推出服务新举措,依法查办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着力构建规范司法行为新常态,为恩施州经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2013年7月31日,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在查处利川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刘某受贿案后深入利川市人民医院,就“基层医院医改、医疗队伍及廉政建设、医疗纠纷的处理”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对乡镇集中采购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等六点意见。201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领导班子66人联系服务企业76家,检察干警100余人联系服务企业105家,先后深入企业座谈走访900余人次,开展法律咨询、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118场次。数字背后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
护航“生态立州”,参与美丽恩施建设。2014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84件111人,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205件307人,立案查处破坏生态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11人。群众反映强烈的建始县指阳河环境污染问题,经建始县检察院监督履职提出检察建议,已从根本上解决,该院“督促环境保护局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书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护航“产业兴州”,着力优化发展环境。201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参与起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防重点项目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涉企违法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依法批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9人、起诉91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受贿19人,查办扰乱土地市场、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7件10人。2014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起诉诈骗、非法经营、传销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31人,起诉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破环生产经营等霸恶势力犯罪369人。近三年检察机关以民行检察监督为突破口,强化对涉及企业案件的监督,共提出涉企民事抗诉案件23件,经法院再审后,改判9件,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护航“开放活州”,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2014年,检察机关在办理商务系统贪腐案件时发现,部分外贸出口企业存在“买单出口”问题。检察机关正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违规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护幼、容错、不赦罪”的原则,向州政府和州商务局提出培植出口企业发展,加强自主出口能力,规范出口行为,减少买单出口方式的建议获采纳。2015年全州外贸出口4.6亿美元,增长18.5%,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从“下滑80%”到“增长18.5%”,彰显的是全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开放活州”战略实施、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