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率先出台《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细则》
01.11.2017 23:09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细则》所称的信用记录、信用报告,是指依法设立从事信用征信的机构,通过对市场主体或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而形成的市场主体或个人信用状况的记录、评估、评级或报告等信用产品。《细则》明确,市工商局在办理财政资金补助、省市“著名商标”等各项市场主体荣誉评定等八项行政管理事项时,将设置信用资格审查,通过“信用湖北”、“信用武汉”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以及其他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主动查询、比对相关行政相对人的信用记录,通过加强对诚实守信行为的褒扬,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细则》的出台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构建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核心机制的重要推手。《细则》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在正确认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应用范围,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主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同时,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的工作要求,充分依靠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内部信息整合,以及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联互享,原则上不得让行政相对人重复提供,突出便民原则。(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01.11.2017 23:09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