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僻字”问题考验公共服务成色
朱昌俊
公安部官网日前发布消息称,为解决民众办事时遭遇到的姓名生僻字识读难题,公安部商请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卫计委、央行、中国民用航空局、铁总等7部委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积极解决姓名中含生僻字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问题,推动姓名中含有生僻字身份证在各用证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全面正常使用。
由于个人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从而在身份证应用上出现重重障碍的“新闻”,仍旧时有出现。虽然这种现象似乎并不具有普遍性,但当问题真切发生在某个人身上时,却足够严重。就此而言,相较于单纯的提醒公民尽量少用生僻字起名,多个部门联合推动含有生僻字的身份证正常使用,显然更为人性化,也是公共服务应有的一种回归。
事实上,据此前的统计数据,我国有将近6000万公民的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从冷僻字名字所占的比例来看,该问题也已经不容忽视。理想中的公共服务,就应是具备普惠性,是以公民的具体需要为依归,而非让公民来适应公共服务的不足或限制。
更何况,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对于生僻字的录入已经不存在技术上的门槛,且在成本上也基本可以忽略,更多只体现为一道字库信息更新和共享的程序而已。这种背景下,若还出现公民因名字中含有生僻字而“寸步难行”的尴尬,实在说不过去。
更为重要的是,一个公民若仅仅因为自己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就不得不承受各种不便,这本身也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损害。特别是在实名制普遍化推广的今天,“生僻字”问题大大提升了公民权利遭遇限制的可能。那么,推动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的身份证,在各用证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的全面正常使用,也应当被作为一项配套的公共服务来推行。
生僻字问题在现实中的种种表现,很多时候往往只是因为服务部门电脑字库里找不到相应的文字,这表面看是客观原因,但实质上也是一种主观上的懒政和卸责。所以,这次公安部所发布的要求中,明确提出“要结合实际抓紧推进业务信息系统字库升级工作,即便在字库没有完成升级的情况下,也要保证公民使用姓名中含生僻字的身份证办理相关事务时没有限制、正常办理。”
在落实的过程中,也应确保执行效率和进度。公安部早在2004年就开始对户籍登记信息中的生僻字进行收集,但这么多年过去,生僻字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之中到底是重视不足的问题,还是缺乏部门联动,这次政策的执行需要汲取教训。
看似“冷门”的生僻字问题,其实考验的恰恰是公共服务的成色。相关部门固然可以建议公民为新生儿起名时尽量使用常用规范汉字,但对于公民使用生僻字取名的正当全权益仍要足够尊重。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