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年度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28.10.2015  18:19

  10月28日,省食药监局透露,该局近期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指导原则》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指导原则》,在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业建立起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制度。

  根据该制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须分别对照规范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报告本企业《规范》执行情况,以及不符合《规范》要求项目的整改情况,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州食药监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实施《规范》的督导检查,监督企业认真执行《规范》,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自查报告,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并将企业自查报告存入企业监管档案。对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将依据规定进行查处。

  下一步,省食药监局还将对自查报告报送情况进行抽查。(黄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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