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保局提前部署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及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

11.10.2014  11:01


   为保证全市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及许可证延续工作有序的进行,近日,宜昌市环保局提前做好相关工作部署。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工作是辐射安全监管的一项长效机制和重要措施,能够有效地监管辐射工作单位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安全使用情况。为做好该项工作,市环保局要求各有关单位对上一年度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自我总结及自查,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市环保局将对不同等级的单位实施差异化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在今后的日常监管中跟踪检查,确保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目前,我市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有217家,今年到期需延续换证的有130余家。市环保局要求,各有关单位须提供延续所需的材料和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等,由各县(市、区)环保局统一受理审查合格后出具相关审查意见,市环保局集中换发新证;属省环保厅管理的单位报市环保局后,统一上报省环保厅换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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