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组织召开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
9月23日,省物价局在武汉洪山礼堂召开了湖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对其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公开论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提请听证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学费标准拟由现行每生每学期675元调整到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学费标准拟由现行每生每学期470元调整到每生每学期630元。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幅度分别为33.33%和34.04%。调整范围为湖北省境内公办普通高中。
据介绍,这次学费调整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高二高三老生学费照旧,高一新生多退少补。
湖北省上一次调整高中学费是在2013年,在那一次调整中,省市示范高中学费上涨了175元,普通高中上涨了120元。今年为何要在此时提高普通高中学费?据介绍,本次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背景,是今年全国取消了高中招收择校生,学校学费收入明显减少。国家要求,各地要在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政策的同时,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支出责任,抓紧落实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切实保障教育投入依法增长。
为确保听证会参加人的广泛性、代表性,省物价局通过委托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消费者委员会、省教育厅推荐方式产生了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即教学机构代表4名、利益相关方1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3名、专家学者1名。旁听人是通过报名情况选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实到20人,旁听人实到2人,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
据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与周边省市相比,我省高中学费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如河南省市示范高中学费为1000元,一般高中800元,重庆高中学费为800-1200元,安徽省级示范高中学费为800元。
来自仙桃的工商个体户张双艳表示反对,她认为,对许多普通家庭而言,教育开支是家庭主要负担,一个家庭为了培养一个高中生,有的要租房陪读,还要拿出好几年的积蓄,教育成本上升应由政府加大投入,而不应向家庭转嫁。
省物价局明确表示将慎重研究听证会参加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省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孙望龙 苏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