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突出市镇村三级“河(段)长制”试点

10.09.2015  15:57

(刘俊岭 方宇国)潜江市今年被省水利厅确定为第一批省级“河(段)长制”试点县市后,坚持科学筹划、大胆创新、力推试点,着力在探索市镇村三级河道管护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 

该市按照“一河一长、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监管”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全市重点市管河渠兴隆河、百里长渠、田关河、东干渠、汉南河、城南河、县河、西荆河、总干渠等“河长”为市主要领导,河渠流经的区镇处负责人担任辖区“河(段)长”,并一对一为每条河渠确定职能部门,协助河长管理河渠。24个区镇处均落实了镇级重点河渠“河(段)长制”,并选择1条镇级主要河渠和村级河渠进行试点,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职责,力争探索出行政与市场相结合、市场托管和综合管理等模式。 

该市还围绕“七无四有三提高”的工作目标(即无搭建、无耕种、无取土、无堆放、无扔弃、无设障、无排放等行为;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负责人员、有责任牌、有巡查制度和记录、有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水质提高、岸线整治度提高、截污能力提高),重点加强河渠沿线的综合执法,并先后2次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部署加大对河渠水生态环境的整治工作,共拆除拦河渔网51道,拆除影响堤防建房(包括历史性建筑)8栋16间480平方米,清理临时堆放占道废旧物资22处,清除迎水面耕种340亩,清理迎水面垃圾160吨,处理水事违法事件2起,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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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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