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推行“河长制”一年初显成效

02.12.2015  13:36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富田)“河长制”是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2014年11月起,潜江市对全市范围内的市镇村三级重点河渠进行集中整治,实施“河长制”一年来,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治水兴水的社会合力,营造出河清水洁、岸绿鱼游得良好生态环境。

  潜江市是湖北省第一批省级“河长制”试点县市。为切实加强河渠管理,有效维护河渠健康,2014年潜江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发了《关于建河(湖)长制 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河一长、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监管”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镇村三级河渠试点推进了河长制。一年来,通过落实“一河一长、一河一治、一河一策”等治理措施,潜江市主要河渠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一河一景的潜江特色。

  一河一长,突出党委政府主导作用。2012年潜江市完成了市管24条河渠确权规划工作。2014年全市明确了9位市主要领导担任兴隆河、百里长渠、田关河等河长,河渠流经的区镇处负责人担任辖区河段长,一对一为每条河渠确定职能部门。各级河长对所管辖的河渠负总责,对水体、绿化、保洁、涉水行政执法和建设规划实行一体化管理。潜江市委书记张桂华作为兴隆河河长,多次现场调研,看河水、问河计、绘河图,指导各职能部门从“路、水、林、墓、污、洁、控”全方面展开工作;潜江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剑雄作为百里长渠的河长,通过整合水务、城建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生态环境。

  一河一治,切实把河长制落实到实处。坚持“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的原则,潜江市出台了《兴隆河两岸“红线、蓝线、绿线”规划》,红线为两岸建设用地控制线,蓝线为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绿线为两岸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在田关河开展了河流原生态建设;在兴隆河沿线打造了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形成了江汉平原“二十公里水杉画廊”;在百里长渠、城南河、西荆河沿线筑起了水清岸绿的亲水平台,吸引周边居民,休闲娱乐。

  一河一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市级河渠实行管理员、管护员和保洁员三级管理,将河渠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建立稳定长效的保护管理机制;建立集中巡查机制,每月集中对市管辖河镇管重点河道进行现场巡查,重点查处,非法采砂、污染物偷排、违法河道占用等行为,加强河渠动态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管护机制;细化“河段长”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标准,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