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着力推进人民调解文化进社区进民院

17.09.2014  10:55

  在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办事处广场、柏林镇集镇中心、南水北调移民中线工程集中安置地黄龙镇双丰村等地,由张湾区司法局精心设计制作的“人民调解文化长廊”、“人民调解文化大院”成为村居、社区的一道亮丽风景,包含各类人民调解民间谚语、劝和箴言、警言警句、漫画图解说法、调解知识问答等内容的调解文化宣传栏、调解文化展示墙、调解文化匾牌格外醒目,不时地吸引着由此经过和在此休闲的村、居民驻足观看。

  一、认真研究谋划“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近年来,张湾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全国、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的优势,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特别是“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部署开展以来,张湾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区司法局先抓试点,再向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推开的工作思路,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要求,确保了人民调解文化进村居、进网格、进民院活动扎实推进。

  为了使人民调解法律知识以及调解文化浅显易懂、易于理解、容易接受,在推进“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中,张湾区司法局突出“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建设平安法治张湾”主题,突出构建和谐村居、和谐社会的目标,突出人民调解文化亲民的特点,突出“公正、和谐、廉洁、便民、惠民、利民”的人民调解核心价值观,从伦理道德、传统习俗、调解谚语、名言警句、民俗民谣等方面,广泛收集提炼劝和箴言、警示箴言、谦让箴言、情理箴言,深入挖掘“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人民调解文化内涵,为办好试点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办好“人民调解文化进社区”活动试点。积极筹措资金。由于多重原因,张湾区司法局公用经费没有纳入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的执行范围,其公用经费远低于县(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办好“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试点,张湾区司法局积极想办法,筹措近5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调解文化试点建设。统筹规划布局。邀请专业团队实地踏勘、策划设计,在红卫街办建设大道路口居民休闲广场、柏林镇集镇中心区域分别建立了长达50余米的“人民调解文化墙”,以人民调解制度和程序、人民调解“六步曲”、人民调解“四箴言”、漫画图解说法、典型案例释法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法规;选择南水北调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黄龙镇双丰村作为“人民调解文化大院”试点,建起户外固定宣传展板3块,在通往移民新区的近500米道路两侧及村民活动广场悬挂调解名言警句、劝和箴言、民间谚语、民俗民谣等宣传匾牌80多幅,营造了浓厚的人民调解文化氛围。

  三、以点带面推进人民调解文化进村居、进网格。为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张湾区司法局召开了各乡镇街道、西城开发区司法所长会议,并到三个试点实地参观,提出了设计风格统一、语言表述规范、突出本地特色、彰显温馨和谐的总体思路,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学习借鉴试点经验,根据本地村居、社区实际,抓好“人民调解文化社区行”活动。在此基础上,张湾区进一步推进了区行业性联合调委会专业调解室、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调委会调解庭和村、社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对悬挂调解标识、调解制度、工作流程、行为规范、谚语民谣、劝和箴言、名言警句等进行了统一规范。简单明了的漫画、图解使群众看得顺心,通俗易懂的方言使群众听着顺耳,倾情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使群众感到舒心,为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了一个温馨的场所。

  与此同时,张湾区司法局定期组织局机关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村组、社区、网格,走进村居民家中开展宣传。发挥新兴媒体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在城市中心区的六堰人民广场、张湾青年广场、市体育中心广场等群众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利用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人民调解宣传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民间谚语、警言警句等。通过广泛宣传,辖区居民有了矛盾相互让一让、有了纠纷主动找调解的逐渐增多。今年1—8月,全区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802起,较上年同期下降11 %;调处化解796起,调处成功率较上年上升3.5%,人民调解文化进社区、进村组、进网格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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