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31.08.2016  13:02

为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近日,湖南省司法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

该文件对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奖励对象、矛盾纠纷的分类、奖励程序和经费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和财政局要联合制定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具体实施细则,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明确奖励标准和办理程序,共同做好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工作。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湖南省本级共安排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1700万元,用于奖励县市区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各市州、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要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程度安排了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用于奖励调处矛盾纠纷。

湘潭市下发了《湘潭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个案奖励标准,一般纠纷每件奖励50元、疑难复杂纠纷每件奖励500元、重特大纠纷每件奖励1000元;资兴市明确规定市18个所属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行政主管单位每年安排3—5万元的调解工作经费,市司法局每年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确保了人民调解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做事。

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调动了全省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力。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3万余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69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12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707件,防止群体械斗1680件。全省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