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领衔制”促改革落地有声
本报讯 记者魏劲松、通讯员陈航报道:今年以来,湖北省各领域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年度改革项目工作台账基本建立,22个改革专项小组相继召开会议,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其中,由省发改委牵头的《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已审议通过;省国资委牵头的《进一步深化省出资企业改革的指引》、省卫计委牵头的《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等多项改革方案均已印发执行。
改革的有效推进得益于湖北省今年开始实施的重大改革项目“领衔制”。“从今年开始,每位省级领导同志都要亲自动手、提锅上灶,领衔推进一项重大改革项目。”年初,在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湖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即向全省上下发出抓改革落实的动员令。3月14日,《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领衔推进重大改革项目暂行办法》出台。目前,19位小组成员全部参与领衔重大改革项目,共领衔23项重大改革项目和3项重大改革推广项目,做到了“每个领导肩上有重大改革项目,每个重大改革项目有领导领衔”。
领衔,不是简单挂名。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主任赵凌云介绍,所有领衔同志都有明确统一的责任,主要负责重大改革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必须亲自抓落实,确保见实效。据介绍,领衔同志的重点工作包括:主持项目启动,每月一次听取牵头单位汇报、研究部署下月工作,定期对项目开展督察,参与项目考评,主持结项总结,部署试点推广等。“这意味着,湖北重大改革项目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主体’从过去的‘专项改革领导小组’一群人,明确为现在领衔项目的省领导一个人,从制度上解决了‘到底谁来抓落实’这一核心问题”。
改革难,难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难在自我革命,自我削权。“领衔制”正是探索突破部门利益藩篱,形成改革合力。以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重大改革为例,事关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环保、统计、审计、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科技、住建、测绘等十几个部门,似乎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
“领衔制”下,知责明责,各负其责。一名领导干部领衔,一个单位牵头抓总,一名改革办负责人跟踪服务,一批参与单位支持配合,一个智库(或若干名专家)配套支撑,“五个一”高效运行。
一个个突破,一个个落实,为湖北趟出一条改革新路。截至目前,今年由省领导同志领衔推进的26项重大改革项目中,已有14项正式启动。
在“领衔制”的带动下,全省上下动起来了。各地各级干部努力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宜昌市启动集生态综合守护、生态产业发展、生态公民建设为一体的长江生态治理“宜昌试验”,取得实质性进展;黄冈市推行《黄冈市“2022”重大改革项目计划》,构建黄冈市领衔重大改革项目工程体系,夯实发展根基;来凤县“四项机制”改革,打造作风建设升级版,同步建立的容错免责机制、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干部召回机制,剑指为官不为,保障事业有为、担当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