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 出专项规定提服务质量

03.08.2015  09:28

  本报讯 湖北省襄阳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日前出台《襄阳市农家书屋管理服务工作规定》。这是该市首次针对农家书屋管理服务工作出台有关规定。《规定》分实施部门及职责、日常管理、活动开展等七大类,将农家书屋目前管理工作通过制度固化下来,力求形成规范化的运行模式。

  《规定》明确,各地要主动会商当地财政部门,加强农家书屋管理服务工作的资金保障,严禁挤占挪用农家书屋管理服务资金。《规定》特别提出,各级要把农家书屋管理服务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包括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在内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县、乡、村三级目标责任考核,干部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农家书屋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农家书屋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农家书屋要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读书需求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各种读书服务活动,积极打造群众喜爱的文化品牌。各地按年度对农家书屋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对管理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