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北美院书记刘刚被控受贿165万 提拔下属敛财
湖北美院原党委书记刘刚
原标题:北美院原党委书记刘刚的“生意经”
被指控受贿165万元,与妻子一同在黄石受审
因为贪腐,58岁的刘刚如今身陷囹圄。
曾经,他在人前风光无限:研究生文化,正厅级干部,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如今,他穿上了囚衣,与妻子一同站上了审判席。
检方指控,刘刚涉嫌受贿165.563万元,其中与妻子共同受贿43.933万元。
日前,夫妇俩一同在黄石市中院受审,此案暂未宣判。
工程建设
检方指控,刘刚任湖北美院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工程项目、职务提拔及教师招聘、招生录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中,新校区建设方面,受贿额度最大。
2008年5月,湖北美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个体建筑商王某甲(已判刑)盯上了这个工程。他通过中间人何某某找到刘刚,请其给予关照。刘刚遂安排下属与负责该工程招投标代理的负责人协调此事。
2008年6月,王某甲的建设工程成功中标,承接了公共课部、基础课部和1-4号招待所建设工程。这年7月,为了感谢刘刚的帮助,王某甲与合伙人刘某某(已判刑)通过何某某,分两次在刘刚办公室送给他20万元、15万元。
同年10月,王某甲为尽快拿到工程进度款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约刘刚到餐馆吃饭,饭后王某甲送给刘刚20万元。此后,刘刚向该校计划财务处打招呼,支付了工程进度款,并退还了保证金。
2009年下半年,湖北美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开始招投标,王某甲再次找到刘刚,让他给予关照。刘刚向招投标代理公司的总经理打了招呼,让对方关照。当年12月,王的工程公司中标,承接了国画系、油画系等9个系教学楼工程。为感谢刘刚,王与合伙人通过何某某在刘刚办公室送给他15万元。
2010年初,个体建筑商王某乙(另案处理)为承接湖北美院新校区一期建设相关工程,找到刘刚请求关照。
在刘刚的帮助下,王某乙的公司顺利中标,承接了学生公寓1-4号楼及学生食堂工程。为感谢刘刚,同年2月,王某乙到刘刚家中送其1万元。2012年1月,为尽快结算工程款,王某乙再次到刘刚家中送其1万元,后刘刚安排下属与该校计划财务处沟通落实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