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在武汉召开

07.08.2015  17:23

(通讯员金颂 徐晓哲)1月22日至23日,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在汉举行。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第一次大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了题为《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4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政治生态建设呈现新气象,为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落实“两个责任”形成新格局,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作风建设渐成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全省共查处问题6564个,处理党员干部83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9人。遏制腐败蔓延取得新成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301件,同比增长63.3%,查处市厅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45人、乡科级干部1937人,同比分别增长48.3%、83.9%和90.6%。监督问责发挥新震慑,开展3轮巡视,对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新一轮巡视实现“全覆盖”。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和内设机构改革力度,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省纪委在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抓严管,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有力地推进了纪检监察“铁军”建设。

会议强调,2015年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官德、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是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推进态势。推动责任压力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大专院校、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传导。指导和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根据地方和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认真落实《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充分运用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认真执行《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强化 “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四风”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事务、外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区分情形,对顶风违纪者所在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

四是以遏制腐败蔓延为目标,切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坚持快查快结,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坚持立行立改,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全面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大专项巡视力度,发挥灵活机动的优势,做到目标清晰、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增强针对性。推动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

六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撤换的要撤换、该问责的要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

黄冈市、十堰市、宜昌市、潜江市、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科技大学、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8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全会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接受测评。全会还对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评优胜单位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