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规划(2016-2030年)》通过专家评审

27.01.2018  01:00

  

  1月25日,国土资源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武汉联合组织召开《湖北省国土规划(2016-2030年)》专家评审会,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孙雪东主持会议,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惠霞出席并致辞,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清平参加会议并讲话,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仁为组长的评审专家组对《规划》进行点评认为,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划成果高站位、高标准、高层次、高质量,较好地体现了战略性、综合性和基础性要求,战略定位具有前瞻性,充分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提出了“一主两副一带三轴多节点、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总体布局,构建了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特别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思路,提出建设沿江绿色发展区,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湖北省的省情实际,对其他省区有一定的借鉴和示范作用。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陈惠霞指出,《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对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具有战略性、里程碑式的意义。编制省级国土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建设美丽湖北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相统一的重大改革任务。

  

  孙雪东指出,湖北省规划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湖北落地的一次有益尝试,基础扎实、分析透彻、条理清晰、理念先进、多点创新、特色突出,有着较强空间性、时间性和政策性的高质量规划;具有高点站位,坚持治理、目标、问题导向相结合,体现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体现国家意志等特点,为全国贡献了湖北方案和样本,在全国排在前列。下一步,建议从高质量发展,构建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增强规划空间性、预见性、引领性和实施性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抓紧按程序报批。

  邹清平表示,根据本次评审意见,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尽快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出具审核意见,再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向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