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湖北省公路路政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推进会

23.03.2016  18:20
  3月23日,《湖北省公路路政条例(修订)》(以下简称《路政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在厅机关召开,标志着我省《路政条例》立法工作进入攻坚冲刺阶段。会议就条例调研、起草、送审等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安排。省厅副巡视员刘立生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省公路局、高管局、运管局和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委)有关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立法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今年初,经过前期扎实深入地调研论证和“公推公选”等环节,《路政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高质量完成《路政条例》立法任务,省厅印发了《路政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成立了厅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了省高管局、运管局、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委)为组长单位的5个课题组,将分别对路域环境保护、超限运输治理非现场执法等《路政条例》涉及的重要制度进行调研论证,为立法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刘立生在推进会上强调了做好《路政条例》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路政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机会来之不易,是今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切实利用好宝贵的立法资源,充分适应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形势需要,贯彻立法先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基本原则,体现服务为本、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产品的重要导向。二是成效上保证质量。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明晰权力责任,促进资源共享,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充分汲取先进经验做法,确保形成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和课题研究成果。三是措施上狠抓落实。要全面调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资源,根据需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工作专班,实行科学调度,倒排工期,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完成《路政条例》立法工作任务,不断深入推进湖北交通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