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18条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
新华网武汉9月1日电(连迅、陈周璇)8月31日,湖北公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促进大宗消费、缓缴和整治收费等4大方面、18条具体措施发力,全力打好经济发展攻坚战,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
围绕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湖北提出加大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力争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年末在保余额超过2200亿元,支持建立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融资奖补激励机制。湖北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和市县按照“银行减免+政府贴息”的模式对2022年“首贷户”予以支持,省级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贴息金额的50%给予补助。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零售、物流仓储等困难行业使用纾困基金贷款的,湖北将由市县财政给予贴息,省级财政对各地2022年8月至12月的贷款贴息按2%的比例予以奖补。
在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方面,湖北提出支持首店首发经济。2022年8月至12月,湖北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鄂新开设国内外知名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省内首店、旗舰店、新业态店,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湖北省举办天数3天以上、规模在250个标准展位以上(每个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的展览项目,省级财政给予每个标准展位100元的奖励;对在湖北依法设立,并接待国内其他省(区、市)来鄂旅游的旅行社,省级财政根据接待人次数排名位序,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对2022年8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湖北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湖北鼓励和支持各地出台政策,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新增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发放批发零售一体、住宿餐饮一体专项消费券5000万元。湖北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鼓励武汉市等有条件的地方对新开设社区便利店进行奖补,引导和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等社区商业新业态发展。
在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方面,湖北支持各地通过发放购车补贴、汽车消费券、购车赠送加油保险优惠券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省级财政对各地联合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给予补助。湖北支持汽车更新消费,将加强新能源汽车电池梯次利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金融、保险等服务,提升新能源二手车辆残值,提高新能源二手车置换率,加快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补贴兑现进度。2022年底前,根据油价变动情况,湖北将适时在“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活动中,增加“加油券”类别,降低燃油车主的出行成本。
在缓缴和整治收费方面,湖北将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湖北将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系统梳理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制定公布全省缓缴清单,2022年原则上缓缴一个季度。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湖北将大力清理整治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政策、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等行为,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