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位一体”督察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新华社武汉2月29日电题:湖北:“三位一体”督察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新华社记者梁相斌、李鹏翔、俞俭、梁建强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引领之下,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不打折扣,湖北将督察作为推进改革措施落实的关键手段和“牛鼻子”,积极探索构建组织、制度、推进“三位一体”的改革督察落实机制,努力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确保改革“落地生根”。
在全国,湖北率先设立改革督办处、率先按照“四个全面”要求出台政绩考评体系、率先为深化改革立法……一个个创新之举,不断为落实改革提供强硬保障。
组织体系:“1+22”确保改革督察落实有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革的顶层设计在中央,各地落实是否得力,直接影响着改革的实效。
“湖北把抓改革的落实与抓改革的谋划同步协调、同步推进。”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主任赵凌云介绍,湖北组建了推进改革责任落实的“1+22”组织体系,即在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22个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分别对接中央各领域改革工作。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担任省深改组组长,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等担任副组长;各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分别明确了负责人,群策群力、各司其责,构建了层层抓落实的改革工作责任落实体系。
组织体系已然明确,湖北对所有改革项目实行“挂账督办、按图施工”,率先垂范、突出主体责任,引导和推动全省各级各地“真刀真枪”推进改革督察。
两年多来,湖北省深改组主要负责人先后30多次带队前往武汉东湖高新区,就中央及湖北省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调研。通过省、市两级的共同努力,以全国首家科技金融特区,湖北首家政务服务局、创新委员会等为代表的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快速落地见效。
2015年,武汉东湖高新区完成企业收入突破万亿元,同比增长18%。
登高一呼、八方响应。在湖北省深改组的示范带动下,2015年,湖北22个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及17个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开展了改革督察调研100余次,有效推动了一批改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
制度体系:“四轮驱动”确保改革督察有章可依
3月1日起,《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将深化改革上升到立法层面,湖北创造了又一个全国第一。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介绍,通过立法建立完备合理的法律责任体系,从制度设计上既保证改革方向,解除真正改革者的后顾之忧、营造改革氛围,又能使以改革为借口的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对不敢改革、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人形成压力,从而激发全社会的改革创新动力和活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法制轨道上推进改革督察的同时,湖北还明确了立项论证制度以及分级督察制度。一方面,为改革“正本清源”,避免走偏;另一方面,通过《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分级督察框架下各级单位所应承担的督察责任,确保权责明晰。
赵凌云介绍,湖北还建立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分类考评制度,在国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及《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
按照主体功能区不同定位,湖北将17个市州划分为四类,将省直单位按照承担改革任务的区别划分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支持配合单位三类进行分类考评。这也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考评工作创造了便利。
立项论证、分级督察、分类考评、出台法规“四轮驱动”之下,湖北各项督察工作实现了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制度明晰的同时,湖北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推动改革。
湖北省深改办改革督办处处长张忠诚告诉记者,近两年中,湖北省先后就企业投资审批难、科技成果转化难、群众办证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省、市两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录的迅速公布,“科技十条”的加快落地以及中介组织的清理等。
推进体系:“三个四”确保改革督察不留空白
去年9月,湖北省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平台拟正式上线运行,这是湖北贯彻落实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纵向贯通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
然而,截至9月21日,仍有部分市、县及省直联审部门未按照要求上报信息及接入数据。发现平台上线时间可能因此延误后,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督察通报,并明确了处罚措施。3天内,相关工作全部执行到位。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为了确保督察工作“全覆盖”,湖北构建了四种督察、四季督察、四书督察的“三个四”推进体系,从时间、空间、责任层面全面明确要求。
“四种督察”是指日常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和全面督察;“四季督察”是指对改革事项分段明确每个季度重点督察事项;“四书督察”是根据承担责任,分别下发任务预告书、进度预警书、督察意见书、问责认定书,实现定责明确、违者必究。
2015年,湖北省、市两级就改革不力问题点名通报或约谈多达400余批次,累计问责领导干部79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9人。督察“亮剑”,震慑效果明显。
督察工作,核心在于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而改革的具体成效,还得百姓评判。
张忠诚透露,2014年起,湖北在国内率先开展针对改革成效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将普通群众、机关干部、市场主体和有关专家作为满意度调查对象,并将结果作为干部的重要奖惩以及使用依据。评估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湖北改革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分别为88%、90.4%,于高位稳步提升。
得益于“三位一体”改革督察落实机制的助推,改革的动力作用在湖北凸显。2015年,湖北省经济总量全国排名第8,重回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位次;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8%、9.2%;出口增速居全国第三、中部第一;市场主体总户数达412.8万家,居全国第五,中部第一。(完)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