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理中介不合理收费 将公布收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15.08.2016  09:36

  8月12日从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获悉,我省开始全面清理、取消依附行政、招标、信贷融资等领域的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机构和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建立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及中介服务收费清单,以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此次清理取消下列收费: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服务对象承担的应由审批机构支付的费用;与审批事项挂钩,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对象接受检测、代理、查询、担保、公证、培训等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并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强制服务对象交纳保证金、抵押金、购买产品、支付费用,强制服务对象入会和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评比等并收取费用的;利用垄断和市场优势地位或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向客户收取的其他不合法、不合理,以及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收费项目。

  同时,降低下列收费标准:对保留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施普遍性降标,总体降幅30%左右;银行业机构除结算费用等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对小微企业收费,确实提供实质性服务需收费的按下限标准执行;降低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的融资担保收费费率;推动下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显著高于成本、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收费;其他社会反映强烈的收费。

  此次清理持续至年底。届时,省物价局将会同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全面规范清理后,我省将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收费清单制度,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将对外公布经审核的收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