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和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省文化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湖北省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21条,从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拓宽符合文化产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和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四大方面,为推动湖北文化金融合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从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争创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加快区域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切实保障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六个方面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从创新抵押类贷款产品、创新质押类贷款产品、创新信用保证类贷款产品、完善文化企业信贷管理机制、建立文化企业信贷担保机制、开发推广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探索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投入等方面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从完善文化产业股权融资机制、探索推动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各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等方面拓宽符合文化产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根据实施意见,湖北省文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湖北省财政厅将建立湖北省文化金融合作会商机制,共同推动全省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通过加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等措施,切实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