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调整进境物品归类表

12.04.2016  09:35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网站11日发布2016年第25号公告,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公告称,此次调整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出。公告明确,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
        4月8日起,中国正式执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新税制,新的行邮税政策也同步实施。而针对有媒体报道称行邮税取消了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此系误读。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此次调整行邮税政策只涉及税目和税率,邮递物品50元免征税额的规定并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