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推出8项监管创新制度
7月31日,武汉海关在湖北省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启动先行先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武汉海关先行先试,推出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等8项监管创新制度。
当日新闻发布会上,武汉海关副关长王捍洲介绍,8项监管创新制度中,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智能卡口验放等3项制度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推广实施;先进区后报关、保税展示交易、简化备案清单、区间自行运输、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等5项制度预计在2014年8月31日之前推广实施。
武汉海关8项监管创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项: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
实施范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改变传统逐票申报方式,改“一票一报”为“多票一报”,允许企业货物分批次进出,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该项措施将大幅减少企业申报次数,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为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多批次、小批量”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
第二项: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制度
实施范围:区内区外企业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和境外之间进出境备案清单的合同、发票、提单、装箱清单等十几种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区内和境内区外之间进出口报关单、区外进出口报关单按照海关总署2014年第25号公告规定减少随附单证。该项制度将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第三项:智能卡口验放制度
实施范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简化卡口操作环节,实现自动比对、自动判别、自动验放。该项制度将提升通关效率,落实安全高效要求,车辆过卡时间由原来平均6分钟缩短到45秒。
第四项:先进区、后报关制度
实施范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调整原来一线进境货物先报关再入区的通关作业流程,允许企业先凭货物舱单信息提货进区,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海关申报手续。企业进境货物从港区到区内仓库时间有望从平均2-3天缩短至半天。
第五项:保税展示交易制度
实施范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可以在区外或者区内指定场所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对展示期间发生内销的货物实施先销后税、集中申报。该项制度可帮助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物流成本。
第六项:简化备案清单制度
实施范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内备案清单40项申报要素简化为30项申报要素。该项制度可实现规范简捷申报,减轻企业负担。
第七项:区间自行运输制度
实施范围:湖北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不使用海关监管车辆,只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通过信息化系统数据比对,实行自行运输。该项制度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第八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制度
实施范围:区内区外
小微企业通过电商服务平台以邮寄、快递方式向境外零售商品,在订单生成后即可凭清单核放,在一定时间段内集中报关,并凭报关单证明联办理收结汇和退税手续。该项制度待相关设施建设到位即可实施,可降低通关成本,解决企业出口退税、结汇问题,加快中小企业走出去步伐。(许应锋、李希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