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水产、农机)局(委、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4〕19号)和《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安办〔2014〕4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农业安全生产好环境,省农业厅决定在6月份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农业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农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农机、渔船两大行业和各处室、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省农业厅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专题认真学习全国安委会组织编印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读本》。组织观看《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警示教育片。采取专家授课、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重点突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科研实验、地下空间、险境逃生等安全内容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规范安全行为。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农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等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同时,厅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积极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省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书法比赛”等活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对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暗访抽查,重点检查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特别是农机、水产两大行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各环节响应的顺畅性、实用性及参练人员的知晓性和普及性,充分发挥预案在防范和处置事故中的有效作用。
六、农业行业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机行业。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一是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二是举办“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发放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是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
(二)渔业行业。组织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重视渔业安全生产,推进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组织各地开展渔业船员培训,全面核查各地渔船船员持证上岗情况,坚决查处船员无证上岗、未按标准配员的行为,强化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与海事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渔民和商船船员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和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让安全生产理念植心入脑。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咨询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从本行业、本单位工作特性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对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重点岗位、特定群体的宣传教育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各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更加尽责;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为全面完成全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作出贡献。
请省水产局、省农机局于7月6日前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肖黎明
电 话:87875129 87665862(传真)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