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院长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全省法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7月2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发挥职能作用,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上半年,全省法院受案445487件,结案238605件,4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十大典型案例。
游劝荣院长在报告中指出
一是积极投身抗疫斗争,组织1万余名干警下沉战疫,制定依法防控的司法意见19个,严惩涉疫犯罪并发布典型案例,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应对涉疫滥诉问题,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
三是服务湖北疫后重振,出台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制定62条涉疫案件处理工作指引,依法化解“疫后综合症”,得到应勇书记批示肯定。
四是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基层治理。
五是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做好新旧法律衔接,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
六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四类案件”以外的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对员额法官办理案件监督全覆盖,制定《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细,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
七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依托湖北移动微法院,开展网上立案、线上调解、云间庭审、移动执行,满足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八是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强化政治建设,结合张坚案等反面典型,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和干预过问司法问题专项整治,对省法院机关中层干部和104名员额法官轮岗交流,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
九是主动接受监督,疫情期间坚持代表委员联络不断线,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报告显示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立足审判职能,打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系列组合拳,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游劝荣院长在报告中指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将“坚持平等保护,尊重契约自由,稳定社会预期,维护诚实信用,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理念,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全过程,运用司法手段加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合唱”。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政策引领。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对接“优化营商环境30条”,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司法文件,深化“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工作,推出九条司法硬措施,为全省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指引。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六大环境”。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惩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就外商投资法实施向省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设立自贸片区巡回法庭做法被商务部推介。营造法治诚信的政务环境,依法审理涉“放管服”改革、招商引资等领域行政案件,推动“新官不理旧账”、地方保护主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每年有案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被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推广。营造预期稳定的信用环境,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清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连续两年有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加强破产审判,促进腾笼换鸟,帮助一批危困企业通过重整获得新生。
四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效能。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涉企纠纷化解机制,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多元解纷,压缩立案、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办理时限,严控重复开庭,防止因诉讼周期长“拖瘦”“拖垮”企业,去年我省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一、二审审理时长均低于全国水平。构建涉企诉讼服务机制,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吸纳商会负责人、企业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让企业和企业家明政策、强信心。构建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充分论证、评估审判执行活动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据此依法选择办案时机、方法和措施,尽可能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确保不因不当的司法行为损害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游劝荣院长表示,全省法院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扣“六稳”“六保”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的“司法店小二”,不断增强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获得感,为我省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