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法院四项执行措施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权益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执行效率。对十大类涉民生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执行立案、内勤分案和案款发放等每一环节均设立时间限制,成立专门执行小组负责,执行局长进行时效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非执行耗时,形成了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2013年12月,吴军等十余民工讨薪案,受理后当日开始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终查到被执行人一笔应收款,经过多方、多次反复工作,在五日内成功将工资款全部执行兑现。二是加大和解力度 ,实现案结事了。针对多数涉民生案件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特点,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及时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适时展开调解工作,督促被申请人自动履行债务,使原本属于涉诉涉访高发型的涉民生类案件呈现投诉、信访率低、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局面。2013年的10月,在一起民工受伤财产保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发现受伤民工急需资金做手术,执行员连续工作,在河北沧州、湖北房县奔波工作,终于促使劳资双方达成和解,一次性给付9万元元和解结案。三是增加法律威慑,惩治恶意拖欠。严格控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数量,确保申请执行人权利的全部实现,把财产申报、公布“老赖”、司法拘留等措施作为常态手段,严厉打击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升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中,共公布“老赖”信息6人,司法扣留恶意拖欠被执行人29人,促进了案件执行,树立法律权威。四是拓展执行思路,维护群众权益。为切实保护困难群众的权益,对于被执行人暂时确实无执行能力的,法院采取司法求助等变通办法。2013年度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4万余元,仅2014年春节期间发放6万余元。帝元食品有限公司讨薪案,由于临近春节,执行标的大,筹措资金困难,在市政府协调下,采取先向市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再执行后还款的办法,将133余万元的工资于腊月二十八日全部兑付,保证128名民工顺利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