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31日下午,省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同志出席发布会并通报了湖北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情况,发布了18个典型案例。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法院特约监督员胡丹、湖北省人大代表李文帅,武汉市人大代表陈启谷、武汉市政协委员李春生、刘昌国应邀参加发布会。
据介绍,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近三个月时间,全省法院共计受理涉民生案件11652件(其中旧存7617件,新收4035件),执行到位金额61756万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实际到位金额40287万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际到位12877万元、医疗损害赔偿实际到位1387万元、赡养费实际到位130万元、抚养费实际到位192万元、抚育费实际到位208万元、追索其他劳动报酬实际到位6682万元)。据了解,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中,全省法院突出了“三优先”“三主动”“三尽快”的原则。“三优先”即对9类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执行到位的案款;“三主动”即在执行中,执行法院对发现的可供执行财产主动采取保全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主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主动协调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履行协查协办义务;“三尽快”即对需要处置的执行标的物尽快处置,对执行过程、节点、结果尽快向申请人公开,对需要救助的困难申请人尽快实施国家司法救助。
据介绍,全省法院为全力攻坚执行难,进行了五个方面创新: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省法院利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形成的合力,积极拓宽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紧紧依靠地方党委、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协调解决涉民生的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各中、基层法院积极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时间、定责任、包案结事了的“四定一包”措施,对未结的所有涉民生案件层层抓,案件落实到人。二是用足执行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力度。全省法院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借助身份信息认证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查明被执行人身份等信息;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并快速采取查封房产车辆、冻结银行账户、扣划存款等强制措施,有效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对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坚持全方位重拳打击,通过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直至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涉民生案件执行效果。针对涉民生案件特点,全省法院大胆创新执行方式,采取“悬赏执行”“蹲点守候”等非常规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四是聚合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作用。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优势,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全省法院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宣传、报道,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舆论压力,倒逼其自动履行债务。
省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决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源俊、执行二庭庭长张竞、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钟华平、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蒋泽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法院宣传处处长程勇主持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