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健全五项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
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中央、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在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领导指导下,坚持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以科学合理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为基础,以科学合理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核心,以科学合理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为激励,以科学合理的审判资源优化机制为配套,以科学合理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为保障,对审判权运行模式进行重塑,通过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把建立一支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法官队伍作为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的首要任务,严格审查政治素养、审判经历、工作实绩、廉洁司法等入额条件,按照“公布方案、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提出人选、专业审查、决定人选、人大任命、确定岗位”九个步骤,实行全程阳光操作,除院长考核入额外,所有人都以“考试+考核”方式参加选拔,所有人选都经过法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资格审查,保证了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全省首批入额法官4911名,占中央政法编制的34.4%,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达94.61%,具有五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96.2%,一线办案人员比例达85.36%,法官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得到优化。同时,配齐配强审判团队,通过逐级遴选、社会购买等方式,面向全省招录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2278人,根据各地法院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以法官为主、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辅的审判团队;针对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的岗位特点,制定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有序放权与管理监督相统一,先后出台了司法权力清单、法官办案责任制以及加强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和审判委员会工作等司法责任制配套文件,厘清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既突出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实现绝大多数案件由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依法独立审判;又发挥法官联席会议、审判委员会的指导把关作用,探索建立问题案件清单、法官联席会议等制度,将审判管理职责集中于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集中于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审判质效的全面监督,实现了审判管理从个案审批到类案指导的转变。2016年,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64.7%,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0.44%,基本形成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积极适应人员分类管理后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的新变化,坚持“保障公正、兼顾效率、优化效果”的导向,突出司法职业特点,遵循司法审判规律,将工作实绩作为考评主要依据和内容,制定出台了《法官审判业绩评价办法(试行)》,从明确评价对象范围、科学设立评价指标、增强评价客观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四个方面构建对法官业绩的评价体系,并将审判业绩评价与法官绩效奖金、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引导、规范、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积极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推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加快落实,圆满完成了法官职务套改,确定了所有员额法官的等级,推动落实法官薪酬增长制度。法院干警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支持、拥护、促进改革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资源优化机制。面对受案数量逐年大幅攀升、法官员额比例有限的实际,全省法院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将剩余员额比例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保证有相对充足的审判力量完成执法办案任务。优化审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4.9%;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审结相关案件6935件,85%的案件在10天内结案,办案周期大幅缩短。大力加强诉前调解,与有关部门共建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联合调处机制,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坚持科技支撑提速,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开发应用文书纠错、法官助手等辅助系统,全面运用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助推办案质效提升。去年,全省法院受案数量同比增长17.2%,结案数同比增长23.2%,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长1.14倍。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在充分还权于法官的同时,始终注重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通过构建内外衔接的监督制约体系,确保审判权力得到公正行使。注重抓好审判监督指导,加强审判层级监督,发挥二审、再审的纠错职能,认真审理抗诉案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对信访中发现的办案质效问题,及时跟踪督办。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行立案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去年,省法院利用科技法庭等信息化手段,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与人大司法监督平台全面对接,实时在线接受人大监督。着力推动司法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建设,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持严肃问责与保障履职相结合,倒逼法官严格公正办案,推动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