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安排部署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

03.01.2018  06:49

12月29日,厅法律援助工作处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前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就全省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做好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能够春节前拿到工钱回家过年。

二、开展专项活动。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湖北省司法厅2016年11月25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鄂司发2016〔24〕号)规定,于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集中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与非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

三、及时上报情况。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处、中心)要加强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注意总结发现先进典型,加强工作宣传。专项活动结束后,要将专项活动书面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和图片资料,于4月15日前上报厅法律援助工作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及活动期间的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厅法律援助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