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信用社拟规定员工怀孕须排队 网友"被雷倒"
03.07.2015 12:37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网曝截图中,“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
“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近日,网曝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员工做出如此要求。对此,7月1日,该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回应澎湃称,该办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行文下发、执行。
网络流出的邮件截图显示,一份下发到“各信用社(部)、机关各科室”的“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社(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育龄女工的生育时间。各单位、部门内女工生育计划避免重叠,不能因生育时间安排不当影响工作或提出增人要求,入行满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计划安排申请。
该征求意见稿还表示:“员工生育计划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且在职务晋升,评优方面不予考虑。严重影响工作的,扣发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该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请各社(部)、机关各部门于每季度末将下季度已婚女工生育计划报送人力资源部,2015年三季度已婚女工生育计划安排表需在6月30日下班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该征求意见稿后,还有附件《生育计划安排表》。
7月1日,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证实,上述征求意见稿确系该社下发,但只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执行。信用社也召开了职工大会征求意见,员工们认为不合适,现在也就暂搁了。(黑龙江电视台)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环球网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03.07.2015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