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警方公开退赃 二十余辆摩托车无人认领

14.10.2014  19:33

  沙洋警方安排摩托车修理人员帮助受害群众检修摩托车。 吴奇勇 摄

  退赃大会现场,20多辆摩托车无人认领。 吴奇勇 摄

  中新网荆门10月14日电 (吴奇勇李翔罗继武)10月14日上午,湖北沙洋县公安局马良水陆派出所召开公开退赃寻主暨以案说法大会,将近期在侦办系列摩托车盗窃案件过程中追回的30余辆摩托车退还给受害群众,并现场为还未找到失主的20余辆摩托车“寻家”。

  14日,沙洋县公安局马良水陆派出所所长黄祥森向记者介绍,民警在一次入村走访中了解到吸毒人员刘某经常更换不同的摩托车,由于刘某本身没有任何正当职业,这一可疑行径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刘某某以换骑船车为主,一般一辆车最多一个月就要更换,且都是二手车,据当地群众反映,刘某某现在是车老板,不少村民都找刘某买车。

  警方顺线追查发现刘某所得车辆来路不明,没有经济来源,又有吸毒行为,为了维持吸毒资金,其卖给当地村民的摩托车很有可能系盗窃所得。

  当警方掌握刘某非法所卖10多辆摩托车相关证据,准备收网时,刘某突然不知去向,2014年5月底,刘某以为风声已过,悄悄溜回到马良,警方通过持续隐秘调查发现,刘某回来后便和吸毒人员陈某某、郭某取得联系,意图重操旧业。7月2日,警方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抓捕工作进行的同时,警方同步开展查缴赃车行动,在20个小时内就成功收缴了10辆赃车,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供述了自2013年以来,由陈某、郭某等人盗车,由他负责销赃的犯罪事实。

  7月24日,民警在荆门某银行将正在办理业务的陈某当场抓获。7月29日,郭某在荆门盗窃摩托车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郭某如实交待,为筹集毒资,他们合伙在荆门、沙洋城区盗窃摩托车,然后交给刘某进行销赃,自2013年以来,共作案30余起。

  目前,刘某、陈某、郭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沙洋警方已追回30余辆被盗摩托车,并积极进行退赃工作。14日,记者在退赃大会现场看见,30余辆被盗摩托车只有7辆成功找到了失主,剩余摩托车由于失主没有选择报案,摩托车牌照被损毁等原因还在等待认领。(完)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