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预警岂能“响”而不“应”

20.12.2016  11:03

污染预警岂能“”而不“

刘毅

   一些地方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并不是真心重视、下大力抓。在GDP、财政收入和PM2.5、空气质量之间,前者才是“真爱”。地方政府监管流于形式,蜻蜓点水,甚至撑起“保护伞”,企业才敢于在重污染天气袭来、应急响应“发令枪”鸣响时,依然我行我素,原地不动,对停限产等要求视而不见

  12月10日至12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遭遇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12日通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情况显示,8日发布预警后,各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使得污染物浓度峰值明显推后,总体下降。但是,仍有部分城市应急响应工作落实很不到位。

  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河北省沧州市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沧州市限产名单上的大部分企业生产负荷、用电量没有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没有明显变化,要求减产20%的停限产措施形同虚设。此外,沧州市铸造、机加工企业污染严重,散小企业污染突出,散烧问题突出。

  停限产等措施或在墙上,或在抽屉里,或在电脑中,就是没有“落地”——这样的情况,并非只出现在沧州一地。环保部在对山东聊城、德州等地市的督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落实减排要求、部分企业仍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实际上,在最近几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环保部的督查结果清晰显示,不少地方都存在“有措施,没落实”的现象。  在8日的预警中,环境保护部逐一点名指出了“空气质量可能连续3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1天以上严重污染”的各个城市,沧州名列其中。环境保护部还向河北等四省(市)政府发出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函,提醒各地根据区域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严峻的污染形势下,沧州市虽然启动了二级响应,但显然并未严格落实。

  污染预警“”而不“”,这表明一些地方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并不是真心重视、下大力抓。在GDP、财政收入和PM2.5、空气质量之间,前者才是“真爱”。地方政府监管流于形式,蜻蜓点水,甚至撑起“保护伞”,企业才敢于在重污染天气袭来、应急响应“发令枪”鸣响时,依然我行我素,原地不动,对停限产等要求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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