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水产局开展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8.11.2014  11:38

  

  

  从9月30日开始,江陵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渔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共取缔“迷魂阵”10多处。

  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合法渔业生产者的生产秩序,维护生态环境。从9月30日开始,我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渔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公安、乡镇农办等部门工作人员,打击全县水域“迷魂阵”、电打鱼、“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

  根据《渔业法》有关规定,渔业资源受到国家的保护,严格禁止炸鱼、毒鱼、电力捕鱼;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和网目尺寸小于规定标准的网具捕捞;禁止在养殖水域内浸泡、清洗有毒器皿和其他有害渔业资源的物品等。